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,引導企業綠色轉型,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,國家生態環境部在《環境保護綜合名錄(2017年版)》基礎上,修訂形成了《環境保護綜合名錄(2021年版)》。
其中涉及到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共79項,涵蓋五大領域:環境監測設備、大氣污染防治設備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備、廢水處理設備、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(材料)設備及土壤污染防治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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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環境監測設備:15項
(二)大氣污染防治設備:16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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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備:10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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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廢水處理設備:28項
(五)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(材料)設備:3項
(六)土壤污染防治設備:7項
原標題:關于印發《環境保護綜合名錄(2021年版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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